各市(州)
畜牧業管理(農業農村)局,各縣(市、區)
畜牧業管理(農業農村、鹿業)局:
為深入貫徹《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梅花鹿產業發展的意見》(吉政辦發〔2022〕14號)精神,有效遏制我省梅花鹿種質資源退化,提升梅花鹿疫病防控水平,依據省
畜牧局和省財政廳聯合印發的《關于開展2023年度省級梅花鹿遺傳資源保種場、核心育種場、布病和結核病凈化場評選工作的通知》(吉牧聯發〔2023〕16號),省局組織開展了2022年度省級布病和結核病凈化場的現場遴選和2023年度省級梅花鹿遺傳資源保種場、核心育種場的申報評選工作。經企業自主申報,縣(市、區)、市(州)逐級審核,專家現場驗收,網上公示等程序,現評定東豐縣梅花鹿科技服務中心為省級梅花鹿布魯氏菌病和結核病凈化場,長春市雙陽區博文鹿業良種繁育有限公司、長春市東大鹿業有限公司、吉林省鹿業生物制品有限公司、雙陽區趙建華梅花鹿養殖場、吉林省瑞欣養殖有限公司、長春市雙陽區神達
農機專業合作社、雙陽區繁志梅花鹿養殖場、伊通滿族自治縣營城子鎮晶森鹿場、東豐縣梅花鹿科技服務中心、大陽鎮永成鹿場、東豐縣鑫霖源養殖場、臨江長白山鹿業有限公司、白山市江源區名達鹿業有限責任公司、吉林省廟榮山牧業發展貿易有限公司和吉林敖東紅石鹿業有限責任公司15家企業為吉林省梅花鹿遺傳資源保種場。凈化場有效期為3年(2023年10月-2026年9月),保種場有效期為5年(2023年10月-2028年9月)。同時,各地依據《吉林省加快梅花鹿產業發展實施細則》(吉牧聯發〔2022〕27號),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和單位兌現獎補資金,獎補資金應用于養殖場的設施建設與改造,良種引入、扶壯、擴繁,疫病防控條件升級,標準體系建立與完善等相關工作,促進恢復和提升我省梅花鹿的品種優勢和健康養殖水平。
請各市(州)
畜牧業管理(農業農村)局,各縣(市、區)
畜牧業管理(農業農村、鹿業)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政策統籌,繼續培育保種場、育種場和凈化場,充分發揮現有保種場、育種場和凈化場的示范引領作用,加強品種保護和利用,提升疾病防控水平,加快推進我省梅花鹿產業的高質量發展。
附件:吉林省梅花鹿遺傳資源保種場、布魯氏菌病和結核病凈化場名單(2023)
2023年10月23日